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
湖南景明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湖南景明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日喀则供电公司谢通门110千伏输变电工程,110千伏导线通金具器约定到货时间为2016年3月31日,实际到货为2016年4月30日,延迟到货30天。
处理措施:2016年7月26日起暂停对该供应商金具授标1个批次
处理范围:金具
请湖南景明电力器材有限责任公司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物资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