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江苏日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江苏日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省物资公司在2016年6月2日组织的抽检中发现一个样品公称内径、公称壁厚、拉伸强度不合格
处理措施:暂停相应物资品类中标资格2个月
以上处理决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湖北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
联系方式:027-88566976
传真:027-885669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