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浙江华丰管业有限公司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浙江华丰管业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省物资公司在2016年6月12日组织的抽检中发现一个样品公称内径、公称壁厚、密度、维卡软化温度、环刚度、压扁试验、落锤冲击不合格
处理措施:暂停相应物资品类中标资格2个月
处理范围: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或合同约定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联系人:张处长;联系方式:025-85851028。
联系人:殷处长;联系方式:025-8102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