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山东山大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山东山大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山东山大电力技术有限公司供应给国网蒙东通辽供电公司通辽地区电铁线工程包括六个项目分别为扎鲁特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哈日努拉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通辽段)、北甘旗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双泡子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通辽立竣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门达牵引站220千伏供电工程的测控及在线监测系统生产辅助系统不能及时接入系统主站,严重影响现场施工进度及投运。
处理措施:依据《细则》(物资/4)249-2016)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交货或项目里程碑延期,被2个及以上业主单位投诉的,或对工程建设造成重大影响的,暂停中标资格 4 个月;
处理范围:自2016年蒙东公司第四批招标开始,在相应物资标包中,对该供应商暂停中标资格 4 个月;
请相关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江苏省电力公司物资供应公司。
联系人:张处长;联系方式:025-85851028。
联系人:殷处长;联系方式:025-81022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