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4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的《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7年2月)》(下称“通报”)显示,山东中泰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中泰阳光”)因提供虚假型式试验报告,被取消所有物资品类中标资格3年。
工商公示信息显示,中泰阳光成立于1997年9月1日,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电气高低压成套设备(环网箱、环网柜、分接箱、箱式变电站、箱式开闭所、变压器、低压配电箱、JP柜)、220KV及以下电缆附件、绝缘子、避雷器、复合屏蔽绝缘母线的设计研发、制造、销售;电力工程设计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销售、新能源光伏发电,充电汽车充电(桩)站的运营管理;普通货物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据通报显示,中泰阳光在国网重庆电力2016年第一批协议库存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型式试验报告。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中泰阳光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2016年10月1日-2019年9月30日期间,在公司系统招标采购中,取消中泰阳光所有物资品类中标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