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上述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
供应商整改需满足以下条件:
1.供应商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对于产品质量问题,供应商应向业主单位或有关专业技术管理部门提供有关的信息和数据,并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质量调查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产品进行免费处理或更换,赔偿由此引起的附加调试配合等费用,并对同类产品进行全面排查和整改;对于存在批量质量隐患或家族性缺陷的产品应全部免费召回或积极配合业主单位进行治理。
3.对于交货问题,供应商应在与业主单位协商后约定的期限内完成交货。
4.对于服务、诚信等问题,供应商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出不再发生类似问题的书面承诺。
请该供应商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纸质盖章版)提交至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公司质量监督部。
联系方式:0971-6076874
邮箱:qhwzgysgl@163.com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物资部(招投标管理中心)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