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工商资料发现,万胜矿业由中国华电旗下的中国华电煤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电煤业”)与三名自然人共同持股。其中华电煤业占股60%,三名自然人占股40%(万文占股20%、苗立中占股10%、陈志鹏占股10%)。公司成立于2007年8月10日,注册资本金为4亿元,经营范围为矿产销售。
经核实,该矿于今年3月25日启动了维护性试运转,并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未经竣工验收批准的情况下,擅自组织生产。截至目前,共出煤及矸石77347吨,其中原煤约3万吨。
该矿于今年6月2日购进火工品,其中炸药4.008吨、雷管4400发。目前,炸药消耗0.396吨,雷管消耗460发,用于井下“1310车场”掘进作业。
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煤矿不得从事生产。擅自从事生产的,属非法煤矿。负责颁发前款规定证照的部门,一经发现煤矿无证照或者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应当责令该煤矿立即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和开采出的煤炭以及采掘设备,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另据上述官员透露,由于万胜矿业迟迟无法获得合规手续,无法正常销售煤炭,所以长期以来经营困难。截至被举报时,万胜矿业已拖欠工人工资两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