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泰集团,是“中国电器之都”乐清市柳市镇的龙头企业,其产品在业内具有相当高的知名度和质量信誉度,因此常有被仿冒的情况发生。
45岁的杭州人程龙(化名)在乐清市柳市镇经销正泰电器多年,他常常听到客户询问“有没有便宜的正泰产品卖”,他知道背后意味着什么,但这一步一直不敢迈出。就在2015年,程龙的生意越来越难做,利润也越来越低,他咬咬牙,还是动了这不该有的心思。
2015年底至2016年初,程龙花了3万元定制了一幅刻有“CHNT”正泰注册商标的模具,将其交给经营一家小作坊的郑巨(化名),委托压制印有“CHNT”注册商标的塑壳配件。随后,他将准备好的生产设备和材料运送至杭州淳安老家,并以1.5元/个的价格委托同村人程钱(化名)生产加工假冒正泰
断路器,而程龙则是在乐清遥控指挥经营。
这之后,当听到客户含蓄地询问低价产品时,程龙就可以拿出他们想要的——远低于市场销售价的假冒正泰产品。
好景不长,2016年12月,在淳安小乡村里,正当程钱与家中亲戚老小热火朝天地组装假冒产品时,乐清警方将他与13113只假冒正泰断路器一并查获。心知法网难逃的程龙也在乐清投案自首。
2017年4月,程龙、程钱、郑巨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被移送至乐清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案件时,发现这起案件貌似简单的案件中有着一丝异常。
投案自首的程龙虽将案件责任都大包大揽到自己身上,但对于向他购买假货的下游客户的身份,他还是能如实交代。
“那这些下游客户是否也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犯罪行为呢?”检察官带着这个疑问开始深入审查。结果,真的发现了线索!
程龙销售假冒正泰断路器是通过物流公司发往全国各地,在收货对象即下游客户是明确的情况下,只要找到相对应的物流单据,就能顺藤摸瓜发现犯罪行为。
根据这条思路,承办检察官在统计分析所有物流单据后,判定程龙售假量最大的两个客户张林和黄杭(化名)存在犯罪行为。
“他们知道是假冒产品的,因为这款正泰断路器正品销售价格每只20元左右,我给他们的每只12.5元价格从任何渠道都买不到正品的正泰产品。”程龙的供述印证了检察官的观点。张林和黄杭将从程龙购买假冒正泰断路器以高价销售给他人,从中赚取差价。
于是,检察官立即向公安机关发函,要求对张林和黄杭二人进行追诉并补充相应证据。
补充侦查期间,检察官也没有搁置对程龙等人案件的办理。程龙和程钱抓获归案后,未深刻意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对赔偿一直处于消极态度。
于是,检察官与二人多次沟通,分析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与他们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并向其近亲属释理说法,促成赔偿和解。
最终,程龙和程钱家属分别赔偿正泰集团15万元、10万元,郑巨赔偿5000元。
2017年8月28日,程龙因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程钱、郑巨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同年11月3日,乐清市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张林、黄杭提起公诉。11月20日,乐清市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张林、黄杭拘役五个月和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