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青岛汉缆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
供应商自身原因,不按期供应国网凉山供电公司10kV电力电缆,未对电力电缆检测发现质量问题进行整改,不配合业主单位的质量监督工作,对工程项目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措施:根据《国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不配合业主单位质量监督或因供应商原因延期供货,对工程项目造成一定影响,被一个业主单位投诉的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
备注:自2017年5月17日,暂停该物资类别中标资格2个月,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应用及期满验收合格后解除处理。
处理范围: 电力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