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浙江灵通道路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浙江灵通道路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浙江灵通道路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该供应商2017年11月因质量问题被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供应福州地区电缆保护管2月份出现内径、壁厚不合格,供应厦门地区同类物资2月份经抽检发现壁厚、内径不合格。
处理措施:
2017年11月20日-2018年5月20日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的电缆保护管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待该处罚结束后,2018年5月21日-2018年11月21日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的电缆保护管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处理范围: 电缆保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