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督察组获悉,截至6月30日,督察组接到群众涉及广西稀土行业的环境污染投诉达35件,除去部分投诉没有描述具体企业外,针对中铝广西有色稀土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广西稀土公司)的投诉达24件,其中梧州5件,贺州7件,玉林12件。
群众投诉举报的内容中,污染水源、污染农田、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塌方事故等关键词成为高频词。
广西稀土公司是中国稀土公司下属6家实体企业之一,被明确为广西稀土资源整合的唯一平台,其先后在广西贺州、梧州、崇左和玉林等稀土资源富集地市设立子公司,全面掌控广西稀土资源布局。
督察组下沉督察期间已赴现场对相关举报问题进行了核查,发现广西稀土公司多家分公司存在烟气直排、污染水源、破坏生态,以及越界回收等问题。目前,广西崇左、梧州、贺州等地相关部门已开展调查。
在当地,一部分稀土开采采用原地浸矿工艺,收集碳酸稀土,再通过焙烧形成氧化稀土。
原地浸矿工艺,简单的理解就是在山体打洞,从表层土以下开始不断灌注硫酸铵,然后再把其与离子稀土转化形成的稀土络合物溶液导引出来,再加碳酸氢铵生成碳酸稀土后回收。
督察人员表示,原地浸矿工艺在采矿时把大量硫酸铵留在山上,之后在雨水的作用下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环境,进而造成整个流域长时间的氨氮污染。
广西是我国稀土资源保护最好、开发最晚的稀土资源富集省区之一。2011年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对稀土资源实施更为严格的保护性开采政策和生态环境保护标准。此后,广西区委区政府与中铝集团合作,广西稀土公司被明确为广西稀土资源整合的唯一平台。
但这次督察发现,作为大型国有企业,广西稀土公司的环境表现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