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弘乐电气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弘乐电气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弘乐电气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2018年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质量专项巡检,招标批次为1817AG,供应商生产厂房搬迁,截止检查结束,其生产、试验设备均未完全安装到位,库存变压器型号与中标型号不一致,试验电源及试验环境不满足试验要求,未抽取变压器进行试验。检测设备台账未更新,部分检测设备无检定/校准证书。缺少成套附件设备材料试验设备。未提供变压器专用烘箱强检证书。现场检查发现,焊接工艺为氧焊,乙炔瓶与氧气瓶紧密相连,氧气瓶为立放,严重违反氧焊安全作业规定。试验人员对部分原材料检验方法掌握不全,变电成套设备变压器以外的其它设备材料缺少检测能力。原材料按规定进行进厂检验,检测记录信息不完整,不能确定是否按规定要求对每批次原材料组部件进行检测,可追溯性差。
处理措施:2018年7月25日-nth="9" day="24"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8年9月24日在江西公司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标包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的处罚。
处理范围: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
备注:新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