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杭州百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杭州百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杭州百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供萍乡供电公司招标批次为1817AB的
电缆保护管(型号:MPPΦ200*16),
nth="4" day="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8年4月1日在检测过程中发现:送检样品的内径偏小,平均检测值为
value="165.61" unitname="mm">165.61mm,不符合标准要求。依据《电网物资抽检结果分类分级导则(试行)》:结构尺寸检查内径、壁厚不符合规定,属于Ⅲ级问题。
处理措施:2018年6月21日至nth="8"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8年8月20日暂停杭州百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公司电缆附件标包中标资格2个月的处罚。
处理范围:电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