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供上饶供电公司招标批次为1817AA的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型号:SH15-M-100/10),nth="5" day="14"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8年5月14日在检测中发现样品短路承受能力试验结果不符合检验依据标准和技术服务合同书要求,判定不合格。依据国网公司《电网物资抽检结果分类分级导则》规定,短路承受能力试验:硅钢铁心配变短路试验未进行到第 9 次(非晶合金铁心产品第 6次),短路试验即被判定为不合格,属Ⅱ级问题。
处理措施:2018年6月21日至nth="10" day="20"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8年10月20日暂停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在江西公司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标包中标资格4个月的处罚。
处理范围: 10kV柱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