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杭州百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杭州百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杭州百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供上饶供电公司招标批次为1817AB的
电缆保护管(型号:CPVCΦ200,厚
value="11" unitname="mm">11mm),
nth="4" day="8"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8年4月8日在电科学院检测时发现:试品尺寸检查、压扁试验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样品公称内径检测值为180.8(标准值允许偏差+1.0/-0.2);样品压扁试验中样品破裂。依据《电网物资抽检结果分类分级导则(试行)》,压扁试验不合格时属Ⅲ级问题。
处理措施:2018年6月12日至nth="8" day="11" islunardate="False" isrocdate="False" w:st="on">2018年8月11日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暂停杭州百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在江西公司电缆保护管标包中标资格2个月的处罚。
处理范围:电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