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辽宁润之峰科技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辽宁润之峰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辽宁润之峰科技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2018年蒙东公司安排的月度抽检计划检测时发现,该公司生产的10kV柱上
断路器,断口间耐压试验不合格。
处理措施:2018年6月30日-2018年8月30日在蒙东公司招标活动中取消中标资格,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处理范围:10kV柱上断路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