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红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红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红光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配网物资抽检,中标批次为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批次,抽检国网牡丹江供电公司林口供电公司1台S13-M-50/10.5配电变压器。1台直流电阻测量2、3、4、5分接直阻异常、经分析是分接开关接触异常所致。
处理措施:根据《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点规定,配电变压器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停止授标2个月,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到2018年10月9日。暂停付款,待验收合格后,恢复付款。供应商处理期满,因自身原因整改未完成或整改不合格的,加重一档处理。
处理范围: 配电变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