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吉林省通利特种电线
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吉林省通利特种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吉林省通利特种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配网物资抽检,中标批次为国家电网公司2017年配网设备协议库存招标采购批次,抽检国网大庆供电公司林甸县电业局3根ZC-YJLV22 4*50低压
电力电缆。其中3根外护套厚度不够,表面严重氧化。
处理措施:根据《细则》第二十三条第二点规定,低压电力电缆在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停止授标2个月,日期为2018年8月10日到2018年10月9日。暂停付款,待验收合格后,恢复付款。供应商处理期满,因自身原因整改未完成或整改不合格的,加重一档处理。
处理范围: 低压电力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