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新疆新特顺前锋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新疆新特顺前锋水电工程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新疆新特顺前锋水电工程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供应2017年省网三批中标的国网昌吉供电公司(基建)阜康市城区业扩配套工程的水泥杆,存在迟交货行为,被1家业主单位投诉。
处理措施:2018年8月10日-2018年10月9日在新疆省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
处理范围: 水泥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