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河北志达伟业通讯器材股份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河北志达伟业通讯器材股份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河北志达伟业通讯器材股份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河北志达伟业通讯器材股份公司为国网辽宁营口供电公司配电运检营口市区10kV跃进线5号台区等15个低压
电缆改造工程生产的钢绞线,1×7-7.8-1270-B,35,镀锌,经检测发现该型号钢绞线钢线直径不合格。
处理措施:对河北志达伟业通讯器材股份公司2018年8月31日-2018年10月31日期间在辽宁公司集中招标的钢绞线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处理范围:钢绞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