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重庆泰山
电缆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为国网辽宁抚顺供电公司10kV配电自动化主站外线双电源完善生产的低压
电力电缆,YJLV,铝,70,4芯, ZC,22,普通,经检测发现该型号低压电力电缆钢带厚度不合格。
处理措施:对重庆泰山电缆有限公司2018年8月31日-2018年10月31日期间在辽宁公司集中招标的低压电力电缆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处理范围: 低压电力电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