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江中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江中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江中仪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该供应商供南平地区的
避雷器经检测发现密封试验不合格。
处理措施:该供应商在2016年12月、2017年5月因质量问题被暂停中标资格2个月,待处罚结束后,在2017年8月21日-2017年12月21日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的避雷器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在此期间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处理范围: 避雷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