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浏阳市鑫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浏阳市鑫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浏阳市鑫龙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中标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协议库存1617AH批次的水泥杆类物资,在2018年非预应力电杆专项抽检中,存在预应力代替非预应力电杆,且检测参数不合格严重质量问题。
处理措施:2018/8/12-2019/2/12取消其在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招标采购活动中标资格6个月。
处理范围: 水泥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