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和县
电力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和县电力
电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和县电力电缆有限责任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中标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协议库存1617AH批次的导、地线线类物资。目前已执行70.9%,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合同,达到最低执行比例还差96.55万元。
处理措施:2018/6/20-2018/8/20在湖南公司采购的导、地线类中暂停中标2个月。
处理范围: 导、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