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省呈祥电工电气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山东省呈祥电工电气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山东省呈祥电工电气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2018年供应的货品连续抽检不合格,换货抽检仍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终止。
处理措施: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二十六条 第三款、第八款 规定:2018年11月9日-2021年11月8日在新疆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中列入黑名单3年
处理范围: 所有物资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