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新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山东新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山东新科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在新疆电力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中标。
处理措施: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第二十六条 第三款规定:2018年10月22日-2020年10月21日在新疆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中列入黑名单2年
处理范围:所有物资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