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吴忠市鲁宁电杆电器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吴忠市鲁宁电杆电器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吴忠市鲁宁电杆电器有限公司
不良行为描述:供应石嘴山公司2917AF批次
电缆保护管,经抽检检测,主要检测项目密度、压扁试验、公称壁厚、公称内径、维卡软化温度均不合格。且该公司在6个月内连续两次出现同类产品质量不合格问题。
处理措施:2018年5月16日-2019年1月30日在电缆保护管标包中暂停中标。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物资类别招标结束。
处理范围:电缆保护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