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化在收到通知后公司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原非采暖季限产措施(结焦时间48小时)进行调整安排。具体为:自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按照结焦时间延长到30小时的生产负荷执行,期间焦化厂、化产品回收厂、甲醇厂降低负荷运行,焦油加工厂、炭黑厂、苯精制厂正常生产。
采取限产措施后,公司焦炭和其他化工产品产量将会减少,与高负荷相比,预计2018-2019采暖季影响焦炭产量8万吨/月左右、其他化工产品产量1万吨/月左右,按照目前焦炭和其他化工产品的市场价格测算,2018-2019采暖季限产预计影响销售收入6.8亿元左右,实际影响以最终生产、经营、财务核算结果为准。
山西焦化表示,本次公司所处的临汾地区焦化企业调整限产措施后,焦炭供应预计仍将维持较紧趋势,公司将按照焦炭市场价格走势及时调价;同时,公司将加大力度做好生产管控,优化工艺流程,压缩生产成本,以减少限产对公司的影响。
消息方面,近日,山西省出台《山西省焦化产业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提出2019年10月1日起,全省焦化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特别排放限值标准;到2020年,全省焦化行业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较2015年下降40%以上,炭化室高度5.5米以上焦炉产能占比达到50%以上,焦化装备水平明显提升。
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是一家对煤进行深加工,集洗煤、炼焦、精细化工、化肥、甲醇、对外参股等为一体的煤炭综合利用企业,为国务院确定的520户国家重点企业、全国82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山西省重点发展的优势企业之一,是山西焦煤集团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焦炭及相关化工产品、硫酸铵(农用)的生产、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