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山西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20年1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山西电力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74起,其中1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8起。
这8起不良行为处理均涉及质量问题,处理期限均从2020年1月1日开始,其中7起涉及产品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产品。
这8起不良行为处理中,7起的处理期限为2个月,除1起涉及产品为杆塔类,其余6起涉及产品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瓷绝缘子、玻璃绝缘子、10(20)kV
断路器、10(20)kV及以下
电缆(2起)、10(20)kV及以下导地线。1起的处理期限为4个月,涉及产品为为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kV及以下电缆。
国网山西电力在通报中表示,新修订的《细则》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在这次通报处理的的74起不良行为中,有21起不良行为的处理是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执行。而这21起不良行为处理中,截至目前,仅有2起处理尚未到期。
不仅如此,在所有通报的74起处理中,处理期满,但供应商整改未完成,因此被延续处理的不良行为共有61起。
国网山西电力还特别说明,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相关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并在整改完毕后将整改报告提交至专门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