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国家电网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的公告(2020年2月)》。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国网甘肃电力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共通报不良行为处理20起。
其中,3月份新增不良行为处理8起,处理期均从3月2日起执行。
这8起不良行为中,处理期限为2个月的不良行为有2起,分别涉及产品:水泥杆和超高性能混凝土杆。处理期限4个月的有4起,分别涉及产品:
高压熔断器、10KV住上变压器台成套设备、
电缆保护管、
高压开关柜。处理期限6个月的有2起,:涉及产品均为环网箱。
剩余通报的12起不良行为处理均从1月2日起执行,处理期限为4个月的有10起,6个月的有2起。
虽然通报的所有不良行为处理均适用于2018年11月1日起实行的新修订《细则》,但国网甘肃电力还是提示,对于发生在2018年11月1日及以前的供应商不良行为,是按照2017版《细则》规定予以处理。
和1月2日发布的通报一样,国网甘肃电力表示,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有相应货物、工程、服务类别招标的,无论供应商是否参加投标,都视为对供应商进行了处理;在处理期间招标人没有相应货物、工程、服务类别招标的,处理时间将顺延至下一批相应类别招标结束。
国网甘肃电力表示,所有不良行为的处理措施须在处理期满后,供应商整改并经相关单位或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解除。供应商应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并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