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尤溪县倍增营林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尤溪县倍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4月28日参加国网宁德供电公司2020年第四批第3次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NDFW2020GJT030011)过程中专家评审发现尤溪县壮壮科技有限公司和尤溪县倍增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两家的最终报价盖章均为“尤溪县倍增科技服务有 限公司”印章,两家供应商存在相互串通投标的行为。
处理措施:2020年8月5日-2023年8月4日在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实施招标的所有品类中暂停中标资格。
处理范围:所有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