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山东中能电气有限公司在供葫芦岛市龙港区德峰充电桩等34项供电工程生产的电缆分支箱(AC400V,塑壳断路器,七路,400A)。经辽宁东科电力有限公司检测,对试品电缆分支箱壳体多采样点进行厚度测量,测量结果平均值为0.96mm,标准值为 ≥2mm,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属于一般质量问题 (III级),不合格积分为1分。
处理措施:2021年6月3日-2021年12月2日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处理范围:配网设备协议库存电缆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