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辽宁喀左电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在供国网阜新市架空线路工程生产的钢绞线,1×19-11.5- 1270-B,80,镀锌,经检测该钢绞线节径比试验不合格。 节径比检测:钢线内层节径比(倍)标准要求:10- 14,钢线外层节径比(倍)标准要求:10-14,检测结果:钢线内层节径比(倍):18.36,钢线外层节径比 (倍):18.30,检测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属于一般质量问题(III级),不合格积分为1分。
处理措施:2021年6月3日-2021年12月2日在国网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中暂停中标资格6个月。
处理范围:配网设备协议库 存10(20)kV导地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