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重大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葫芦岛中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在葫芦岛中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供沈阳供电公司农网升级改造工程的配电变压器的10kV配电变压器(100kVA,普通, 硅钢片,油浸),是2016年国招第二批协议库存(2216AC)物资。该批变压器是于2017年3月投运,在公司“两排查一整治”期间,发现16台S13-M-100/10型配电变压器出现烧损、漏油情况。处理期满,供应商未完成整改,继续暂停中标资格。
处理措施:对葫芦岛中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2019年4月17日- 2020年4月17日期间在辽宁公司集中招标配电变压 器标包中暂停中标资格12个月。
处理范围:配网设备协议库存10(20)kV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