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山东莱芜电瓷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山东莱芜电瓷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山东莱芜电瓷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描述:该供应商提供国网鹤岗电力公司国网黑龙江鹤岗供电公司10kV砂轮线群楼分线路改造工程的10kV的蝶式绝缘子产品。在黑龙江公司组织抽检中,发现外观检查不合格,按抽检分级分类为III级质量问题。
处理措施:2021年11月8日--2021年5月7日在黑龙江公司招标中暂停中标资格。
处理范围:绝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