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江苏清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问题的江苏清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供应商全称: 江苏清川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不良行为描述:整改未完成:2019年12月供江苏公司的电缆保护管产品外观质量、落锤试验、维卡软化温度不合格,属于较严重质量问题,六个月累计出现3次较严重质量问题。处理期满供应商整改未完成,继续列入黑名单。
处理措施:2020年03月10日-2021年03月09日在江苏公司招标中列入黑名单1年。
处理范围: 所有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