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落实,统一兼顾灵活、调整激励并存
11月16日,发改委印发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定价办法》),指出要科学合理核定电网企业输配电价,形成规则明晰、水平合理、监管有力、科学透明的独立输配电价体系。该办法适用于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价,提出了核定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时应遵循的原则,详细规定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定价的计算方法及其相对应各成分的核定方法。
输配电价定价办法落实,试点区域统一推进。《定价办法》指出省级电网平均输配电价(含增值税)为通过输配电价回收的准许收入(含增值税)除以省级电网共用网络输配电量。其中输配电价回收的准许收入由准许成本、准许收益和价内税金组成。准许成本包含了折旧费、运行维护费等;准许收益则由可计提收益的有效资产与准许收益率相乘得出;价内税金则涵盖了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与教育费附加。由于核定输配电价是电改进程中的重要一环,此次《定价办法》的推行使全国试点地区有了统一的定价依据,从而有效降低推行成本,提高落实速度,有助于全面推进电力市场改革。
统一兼顾灵活,力促价格科学、合理、有效。《定价办法》指出省级电网平均输配电价核定后,将依据不同电压级、用户用电特性和成本结构分别制定分电压等级、分用户类别输配电价。其中电压等级被分为6个;用户类别则按大工业用电、一般 工商业及其它用电、居民用电和农业用电分类。在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的基础上,试点地区应综合考虑政策性交叉补贴、用户负荷特性等因素统筹核定。条件成熟的地区,可在不扩大交叉补贴规模情况下,结合政策性交叉补贴逐步调整到合理水平;亦或者探索结合负荷率等因素制定输配电价套餐。《定价办法》遵循的灵活原则促使价格更加科学、合理、有效,并依此引导电网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用户的用电行为。
调整激励双机制,监管高效齐保障。《定价办法》还建立了输配电价的调整机制。对于电网企业新增投资、电量变化较大的,应在监管周期内对各年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进行平滑处理;当国家重大政策调整、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因素造成成本重大变化时,电网企业可以建议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作适当调整。《定价办法》的激励机制则是以供电可靠率、服务质量等为依据,对超过规定标准一定幅度的企业,可适当提高下一监管周期准许收入;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则降低下一监管周期准许收入。调整和激励机制的建立能充分调动电网企业加强管理、降低成本积极性的同时提高投资效率和管理水平,推进电网健康发展。
从政策来看,电改加速落地,试点将全面推进。配售电结合有望提速,增量配电模式创新利好设备龙头企业。此外,售电现阶段市场尚小,三年后有望打开。
根据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征求做好电力市场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2016 年我国力争直接交易电量比例达到本地工业用电量的30%,2018年实现工业用电量100%放开,2020年实现商业用电量的全部放开。2015年我国绝对发电量达5.6万亿度,第二产业用电量4万亿度,近年来未有大幅变动。
“以此计算,2016年将放开的直接交易规模将达1.2万亿度,2018年则达4万亿度以上。参考广东试点情况来看,现阶段售电市场利润大约在100亿元左右,且仍将以类似本轮电改前的‘大用户直供电’模式为主。若按3年后完全放开4万亿度电力直接交易,同时价格回归理性之后,预计售电市场利润规模届时可达400亿元左右。”
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持续规范,风电上网持续好转
能源局西北监管局近日印发《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及《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称“两个细则”)。《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实施细则》从安全管理、运行管理、检修管理、技术指导和管理等几方面对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进行了规范。而《西北区域并网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明确了辅助服务的定义与分类,并规范了并网运行管理及辅助服务调用的计量、考核与补偿方法。“两个细则”都明确指出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机组在电网安全和供热受到影响时,应通过购买辅助服务等方式适当参与调峰。西北区域并网管理持续规范化利好风电等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风电上网情况好转,“两个细则”有望进一步巩固及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两个细则”都明确指出风电、光伏、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机组在电网安全和供热受到影响时,应通过购买辅助服务等方式适当参与调峰;风电场、光伏电站因自身原因造成大面积脱网,一次脱网装机容量超过该电场总装机容量30%的,按脱网容量2分/万千瓦考核且风电场、光伏电站公共并网点必须配置适当容量的无功补偿装置,用于调节风电场、光伏电站公共并网点及送出线路的电压,无故不按照设计要求安装无功补偿装置者,按每月30分/万千瓦考核。2016年1-9月,全国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251小时;新疆、宁夏等弃风严重地区的发电小时数已经得到显著改善,内蒙、新疆、辽宁、山东等省份的利用小时数已经超过去年同期。该状况有望进一步巩固。
风电并网量持续增长,西北弃风现象有所好转。近年来,国家大力发展清洁能源。2016年1-9月,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1000万千瓦。截至9月底,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9亿千瓦,累计并网容量同比增长28%,风电占电源结构的比重维持在9.0%,火电为66.5%,水电18.4%。2016年1-9月,我国风电弃风电量394.7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9%。而第三季全国平均的弃风率为14.18%,相比本年第一季度的26%、第二季度16.82%明显下降,我国弃风状况好转势头渐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