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了培育整车龙头企业、巩固和提升关键零部件产业优势、支持行业协会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快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生产性服务业等6项主要任务。
据统计,截至2016年,东莞市共计推广应用新能源电动汽车约5000辆,其中电动公交车1621辆、出租车24辆、企业通勤用车1462辆、私人乘用车1733辆。
而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市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4万辆以上。这个数量将是2016年推广应用新能源电动汽车总量的8倍。
为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该项意见提出:从2016年开始,珠三角地区更新或新增的出租车中,纯电动出租车比例不得低于7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余3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更新或新增的公交车中,纯电动公交车比例不得低于90%,其余10%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不得使用燃油车;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或更新车辆选用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得低于5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其中纯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30%且逐年提高5个百分点。
此外,规划提出,东莞市将在各区域及城际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300座充电站、53000个充电桩,形成适度超前、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