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方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行业热点 » 正文

增量配售电业务怎么搞?请对号入座

http://news.byf.com   2016-10-13  来源:百方网 
新闻纠错
 2015年3月15日,《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指出,“…有序向社会资本开放配售电业务…”;2015年11月,9号文配套文件《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指出,“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2016年8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以加急明电下发《关于报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电〔2016〕503号),拟在全国批复100个左右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增量配网。2016年10月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对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等做出规定。并且明确规定配电网原则上指1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电网和220(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局域电网。

显而易见,允许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网是本次电改的一大亮点。社会资本通过与电网企业股权合作等方式成立产权多元化公司,获取增量配电网的运营权,使过去难以产生收益的配网资产价值凸显。

那么,对于配电资产的增量与存量是怎样界定的呢?各网省对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有什么政策呢?

纵观各网省发布的政策文件,都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增量配电业务,很多省份规定对于历史形成的电网公司以外的存量配电资产,均视同为增量配电业务,按照实际覆盖范围划分配电区域。根据各省市的实际情况不同又带有地方特色。

以下汇总了各省市关于增量配电业务的具体政策规定,欢迎大家对号入座。

增量配售电业务怎么搞?请对号入座
百方网微信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收集的部分公开资料来源于互联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及用于网络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任何其他建议,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40.5K电气行业新闻、技术文章投稿QQ:179005781 邮箱:zw@byf.com
行业热点
12+6展馆,3大特色展区,2025中国成都建博会最新最全展馆布局亮相

12+6展馆,3大特色展区,2025中国成都建博会最新最全展馆布局亮相

2025年4月16-18日, 第二十四届中国(成都)建筑及...[详细]

五月宁波照明展预登记火热进行中,免费门票抢先领

五月宁波照明展预登记火热进行中,免费门票抢先领

2025宁波国际照明展览会将于5月8-10日在宁波国际会...[详细]

​IC接器线缆线束展今日开幕,开年首展,激活行业发展新引擎!

​IC接器线缆线束展今日开幕,开年首展,激活行业发展新引擎!

3月3日,备受行业瞩目的ICH2025东莞国际连接器、线...[详细]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会员服务 | 隐私申明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法律顾问 | 网站地图 | 管理制度 (c)2008-2021 BYF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