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能源技术创新,挖掘燃煤机组调峰潜力,提升我国火电运行灵活性,全面提高系统调峰和新能源消纳能力,综合考虑项目业主、所在地区、机组类型、机组容量等因素,国家能源局今年6月28日下发了《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下达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的通知》,共计16家提升火电灵活性试点项目。今年7月28日,在第一批16个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的基础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下发《关于下达第二批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的通知》,确定长春热电厂等6个项目为第二批提升火电灵活性改造试点项目。
2015年,全国6000千瓦及以上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4329小时,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将继续大幅下降。近期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重大改革举措的文件,对我国电力体制和价格机制改革做出了全面部署。未来随着竞争性电力市场的建立,火电运行方式将逐步由计划上网过渡到竞价上网模式,同时可能推进建设多种辅助服务市场。而目前,我国火电仍实行标杆电价上网体制,火电灵活性调峰等成本相关政策迫切于今年年底前出台。根据近期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下一步将逐步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针对东北风电、核电快速发展的实际,新办法改变了只在火电机组内部进行补偿和分摊的模式,将风电、核电作为重要市场主体纳入调峰机制,实现风火、核火之间的互补互济。
事实上,火电的灵活性改造与我国新能源发展不无关系。与新能源相比,煤电具有较好的调峰性能。当煤电的规模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时,煤电和新能源之间可形成协作关系,但当煤电规模超过一定阈值时,两者之间就会发展成为竞争关系。原因在于,当新能源在电网中的比例逐渐扩大时,对调峰电源的需求也逐渐升高,而对于以煤炭为主要一次能源的国家而言,高调节性的煤电厂就成为了最为现实的可行选择,而这也是国家近期推进煤电灵活性改造的主要原因之一。开展示范试点工作的过程中,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西安热工研究院、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国电科学技术研究院、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上海电气、哈汽、烟台龙源、华北电力大学、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等单位联合项目试点单位,积极启动科研及实施改造的具体方案,鼓励示范试点电厂积累提高增减负荷速度、缩短煤电启停时间等相关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