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函还指出,鼓励选择实力较强的企业连片规模化开发海上风电项目;国家能源局将抓紧组织开展福建海上风电消纳研究;规划实施中,要落实电力消纳市场,尽量避免弃风;项目开工前要开展海洋生物和海洋渔业资源调查等。以下为复函原文:
国家能源局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网公司:
福建省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恳请批复福建海上风电规划的请示》(闵发改能源【2017】107号)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国家电网提出的泛在电力物联网 对这艘“巨舰”意味着什么?
海南投资530亿元打造省域智能电网
国家电网全面启动“网上国网”全网推广工作
国家发改委:经营性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全面放开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详细]
2025年9月19日,为期三天的第五届国际工程建设供应...[详细]
9月11日,第六届广州国际智慧物业博览会在广州保利...[详细]
携手同行 共谋江城!深根华中地区25年,2025中国机...[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