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23个督查组共督查291家企业(单位),发现182家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约占检查总数的62.5%。存在问题的企业中,“散乱污”问题企业45个,未安装污染治理设施的23个,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的20个,存在VOCs治理问题的12个。
环境保护部通过环境质量监测手段,指导大气强化督查工作,提高督查针对性。针对近期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变化及预测情况,环境保护部要求唐山、邯郸、安阳等细颗粒物浓度较高地区的督查组,进一步强化对“散乱污”企业和VOCs重点行业治理情况的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加强VOCs排放控制措施;石家庄、济南、郑州等SO2浓度较高地区的督查组,要加大对“散乱污”企业、工业燃煤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督查力度,严查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和企业达标排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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