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费县电厂由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山东鲁能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临沂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费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别出资组建,总装机容量7200MW,总资产48.24亿元,是亚洲最大的火力发电厂。
2003年8月,费县电厂筹建处成立,史佩珍担任总经理。时间一年年过去,费县电厂连年亏损,国有资产不断流失。费县电厂累计亏损8个多亿。
据费县检察院检察长尹德新介绍,史佩珍作风非常的霸道,不论是在原材料的购进、建筑施工,甚至包括用人这方面都是“一言堂”,社会反响比较强烈。
史佩珍被秘密抓捕后,检察官们立刻对他进行审讯,史佩珍渐渐交代了部分犯罪事实。根据他的供述,本案还涉及他的二弟史佩振、四弟史佩升、妻子谢漫以及电厂的部分负责人。然而,此时史佩珍落网的消息早已在厂里不胫而走,相关人员全都跑了,失去了踪迹。
费县电厂财务部经理马向华作为企业财务一把手,一向低调谨慎,很受史佩珍的重视和信任。他不仅掌管着公司的全部账务,还手握史佩珍的“小账本”。
经查,2004年12月至2009年,马向华利用担任财务部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购物卡等折合人民币共计42.16万元。此外,马向华还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财务部主任的职务便利,私自挪用其保管的公司资金人民币1342万余元、美元1.9万元。
随后,国电费县电厂的副总经理、史佩珍的得力助手惠义占也终于落网。经查,2004年2月至2009年12月,惠义占利用担任国电费县电厂计划部副主任、主任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人民币、购物卡、电脑等折合人民币共计102.75万元,并将350万元公司退款据为己有。
随着主要涉案人物的相继落网和反贪干警的严密侦查,费县电厂窝串案的整个脉络逐步浮出水面。案件侦查终结后,被移送到费县检察院公诉部门。
最终,史佩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零六个月;马向华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惠义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1个正处级,2个副处级,7个正科级锒铛入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