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底,陈某英受其夫郭某彬指使,联系到时任苏州电瓷厂有限公司销售处长的邹年森,提出想为苏瓷厂做代理,并表示在国网公司认识领导,可以帮苏瓷厂在该公司集中招标采购中提高中标量。
将信将疑之下,2007年初,邹年森来到北京与陈某英见面,并商定500kV以上线路和指定的220kV线路按中标价的3%支付返点。
据邹年森称,一开始他并不相信陈某英能起到作用,但代理期间,陈某英给苏瓷厂提供过该国企的招标年度计划、招投标专家库名单等材料。为了进一步证实陈某英以及其公司的能力,苏瓷厂有时会指定中标项目,后来确实也都中标了。
而陈某英提到的“网公司领导”正是先后担任国家电网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招投标处处长、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物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张志峰。
据张志峰交代:他可以看到所有厂家的综合评分排名表,是少数能拿到这个材料的领导干部之一。在郭某彬的要求下,张志峰会向其提供评标委员会人员名单、苏瓷厂等厂家评标分数等内部保密信息。
张志峰说,通过这份排名表,参与竞标的厂家可以看到该厂的总分排位及商务得分,在以后投标时,就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提高分数,增加中标可能性。
此外,他还利用其担任评标委员会副主任主持评标委员会的权力,运用该国企公司授标量限制原则及在评标会议上提出倾向性意见的方式帮助苏瓷厂等厂家增加重点包的中标机会,提升中标量。
经查实: 2007年至2013年间,通过帮助苏瓷厂中标国家电网项目,3人就非法获利达人民币538万余元。而据张志峰交代:他与郭某彬交往数年来,先后收受过郭某彬给予的财物共计54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