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西省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中称,2020年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不低于500亿千瓦时,占省内火电发电量50%左右。
按照通知要求,江西省2020年参与市场交易的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将按照“基准价+上下浮动”确定,上网电价中包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和超低排放电价,基准价为每千瓦时0.4143元,浮动范围为上浮10%至下浮15%,2020年暂不上浮。
同时,2020年,江西将放开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大工业、四大重点行业(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省级及以上工业园区、国家级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试点区域电力用户发用电计划。原则支持符合条件的高铁、稀土、5G等产业参与市场化交易。
此外,通知规定,2020年,江西省电力用户、售电公司与发电企业市场化交易合同电量允许偏差不超过±5%,合同偏差电量采取月度结算、月度清算的方式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