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晚间,ST抚钢发布公告称,公司已于当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147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2019]24号)。至此,ST抚钢在2018年因涉嫌违法违规,进而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一事终于有了官方结论。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证监会查明,ST抚钢存在六大违法事实:一、ST抚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存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二、ST抚钢2013年至201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在建工程余额存在虚假记载;三、ST抚钢2013年和201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固定资产余额存在虚假记载;四、ST抚钢2014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固定资产折旧数据存在虚假记载;五、ST抚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主营业务成本数据存在虚假记载;六、ST抚钢2010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的利润总额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决定:对抚顺特钢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45位有责人员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至30万元不等罚款,各项罚款合计568万元。
证监会同时指出,抚顺特钢自2010年至2017年连续多年存在信息披露有虚假记载的违法行为,其违法行为具有连续性、一贯性,且持续时间长,手段特别恶劣,涉案数额特别巨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致使投资者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当事人赵明远作为时任董事长,严重未勤勉尽责;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作为时任董事长、时任总经理,知悉并参与指导上述违法行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王勇、姜臣宝作为时任财务总监,知悉并组织实施上述行为,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证监会决定,对赵明远、单志强、董事、孙启、张晓军分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对王勇、姜臣宝分别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ST抚钢是东北特钢集团旗下重要的生产基地之一,是中国国防军工、航空航天等高科技领域使用特殊钢材料的生产研发基地,公司股票于2000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19年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年初至报告期末,ST抚钢实现营业收入43.78亿元,同比增长0.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亿元,上年同期亏损1.2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