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前的6月,国电南自启动非公开发行方案,计划向控股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发行股份,募资3.84亿元,偿还公司对华电集团的专项债务。
在问询函中,证监会要求国电南自说明非公开发行股票目的、重点项目资金去向及经营状况等11个方面的事宜。其中引人注目的是公司三年累计亏损共计3.06亿元,但分红却高达1.5亿元,中国证监会就此做法是否有损中小股东利益进行了问询。
今年6月份,国电南自启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计划向控股股东国家电力公司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发行5936.9万股股份,发行价为6.47元/股。本次募集总额为3.84亿元,该资金将用于偿还公司对华电集团的专项债务。
据了解,2012年财政部向国电南自拨款412万元用于“电力电子实验室建设项目”,作为增加公司国家资本金处理。2013年,财政部拨款3.8亿元用于国电南自的“智能电网产业化项目”和“1000MW超临界机组大型分散控制系统的研究及产业化应用项目”。
这两笔资金由财政部拨至华电集团,华电集团随后下发给旗下的子公司国电南自。在问询函中,证监会要求国电南自披露这三个项目的实际进度、国家财政专项拨款投入时间和明细,以及项目实际效益与预计效益情况。
除了没有公布三个项目的进展外,国电南自的“大手笔”分红也引起了证监会的注意。
财务数据显示,2013~2015年,国电南自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为亏损3.06亿元。但最近三年,大股东持股高达50%的国电南自,却累计现金分红高达1.52亿元。此外,该公司报告期内资产负债率逐年提高,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接近80%。
证监会要求国电南自说明,在大股东持股比例过半、公司逐年提高负债比例、公司近三年亏损3亿元的情形下,公司三年现金分红金额超过1.5亿元的做法,是否损害了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
有国电南自的部分投资者更是指出,上市公司已成为大股东的“提款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