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晚间,*ST舜船发布公告称,收到法院《应诉通知书》。2016年12月份,王婧臣、林然红分别就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的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ST舜船未按规定披露其与明德重工的关联交易,以及披露不实的财务数据等行为。
证监会公开披露对*ST舜船处罚决定后,投资者的维权行动也开始陆续展开。
公告显示,王婧臣、林然红均对*ST舜船股票进行了投资,分别损失了1.53万元和3.13万元,其二人认为投资损失是*ST舜船虚假陈述导致。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据上海市华荣律师事务所的投资者维权律师许峰向媒体记者透露,目前在等待法院的开庭安排,还没收到传票。一般来说,大概一个月左右就可以开庭。
“此次诉讼只是开始,该案因为早前在破产重整,很多人觉得索赔希望不大所以没有投诉,但是,现在公司重组结束了,后续应该会有不少投资者跟进的。”维权律师向媒体记者透露。
维权律师表示,在2014年4月11日至2015年4月28日买入*ST舜船股票,并且在2015年4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提起索赔。目前如果投资者符合初步确定的时间提交条件,可以尽快向法院起诉索赔。准备好起诉状、对账单等材料即可起诉。
根据*ST舜船此前公告称,预计2016年扭亏为盈,实现净利9亿元-11.5亿元,公司上年亏损54.5亿元。日前,ST舜船在投资者互动平台上表示,公司正在积极与交易所沟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事宜,撤销时间尚无法确定。
*ST舜船表示,该案件尚未审理,预计上述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及后期利润不会产生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