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称,35 个自然人起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要求公司就前述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金额为7,593,773.31元人民币,并要求公司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资料显示,2016年12月22日,神马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河南证监局就神马股份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经查明,神马股份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2014 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53.43亿元。二、2014年度关联销售19.65亿元和关联采购44.11亿元未按规定披露。三、201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5.12亿元。四、2015年上半年关联销售 12.O4亿元和关联采购24.38亿元未按规定披露。
除了处罚公司以外,河南证监局当时还对责任高管做出如下决定:一、对时任董事长王良给予警告,并处以 5 万元罚款;三、对时任财务总监赵运通、时任副总经理段文亮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元罚款。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三人全都未离开公司管理层,段文亮还升了职,由副总经理升为总经理。
截至目前,王良虽然卸任了董事长,但依然是公司董事,并担任公司大股东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副总经理。时任副总经理段文亮,则在去年10月份升职当上了总经理,财务总监依然是赵运通。三位责任高管不但没有离开管理层,还有人升了职。
然而,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九条明文规定,上市公司要公开发行股票,必须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则称,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的,公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这意味着,神马股份在未来三年内很难实施定增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