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经北京市通州区国税局稽查局检查,发现京电伟业兴电缆厂在2015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主要存在采取偷税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17.99万元的问题。
对此,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其处以追缴税款117.99万元的行政处理、处以罚款59.19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于近日公布的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显示,京电伟业兴电缆厂因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被北京市通州区国家税务局第五税务所责令限期改正。同时,被公告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据显示,京电伟业兴电缆厂未申报的税种为增值税,所属时间为2018年1月1日到2018年1月31日。